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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美国成功采用远程医疗的五项建议
  • 2014-05-26 09:06
  • 作者:Mark Terry
  • 来源:中国数字医疗网

认识到许可和管理制度未与远程医疗应用程序的发展同步,美国哥伦比亚地区的一家研究所——信息技术和创新研究会(th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 Foundation)发布了一项报告,提出了成功采用远程医疗的五项建议。

1.采用远程医疗的标准定义

虽然近期发表的一项研究报告指出,目前联邦政府对远程医疗有7种定义,但是该报告的作者强调,《2013年远程医疗现代化法案》H.R.3750指出了“远程医疗的定义,即“通过实时视频、安全的在线交流、电子邮件或电话所提供的医疗服务”,使人们明确了这个问题。然而,为了实现远程医疗的成功采用,作者强调,如果某些州未在两年内采用这一标准,国会有必要“对未采用远程医疗的州进行惩罚”。

2.为远程医疗应用程序供应商颁发单一的国家许可证

大多数医疗服务机构许可证是各州自行颁发,极大地限制了医疗服务机构将远程医疗服务扩展到其它州。《2013年远程医疗现代化法案》H.R.3750允许获得本州许可的医疗保险提供者向其它州的受益者提供服务。

3.制定技术和地理中立保险政策

这需要国会修订医疗保险赔付条例以及州立法机构修订医疗保险和私人保险条例。

4.配合州处方药监测方案

目前,很多州都出台了处方药监测方案,但是并不是所有州共享了数据。国家远程医疗系统需要沟通这些方案,而这需要格式的标准化。美国国家卫生信息技术协调办公室(ONC)去年秋季《标准和交互性框架》方案,旨在设立统一的技术标准,能够使供应商使用医疗信息技术工具,分享处方药监测方案的数据,提供临床决策支持。

5.提供研究资金

远程医疗发展迅猛,最终的标准化方案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降低医疗实践的成本。为了促进远程医疗长远发展,应该为其提供相应的研究资金。

最近,网上发表的一篇有关“远程医疗和电子医疗”的文章指出,评估远程医疗方案的框架必须考虑社会经济方面的问题,而不仅仅是技术方面的问题。成本、好处、障碍和包括临床疗效在内的效果都是远程医疗实施中不可分割的社会经济因素。

美国远程医疗协会建议修订联邦国家医疗委员会发布的《远程医疗实行条例》,建议包括不要让远程咨询比面对面治疗更繁琐,为医生跨州行医扫清障碍等。


原文标题:5 recommendations for telehealth success

原文作者:Mark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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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远程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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